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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08-10

  天津美术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子师范学堂,1906 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

  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到目前建校已有百余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 学校经过多次调整、

  易名,于 1980 年 2 月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建国以来的数十年间,经过几代人艰辛的努力,在

  学校教育思想形成和学科建设的过程中,集聚了一批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才和师资,

  取得了艺术教育和创作的双丰收,形成了学科较为齐全、培养方式独具特色的艺术人才培养基

  地,使得学校跻身于全国八所独立设置并具重要影响的美术学院之列。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

  世纪交替前后,伴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天津美术学院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

  绩。学校办学条件大大改善,学科建设与时俱进,在艺术教育领域中的影响日趋提高。

  我校于 1984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拥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包含美术、艺术设计两个培养领域。

  美术学、设计学学科均为天津市级重点学科、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学科项目。学院是国家级人才

  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3 个(中国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国

  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美术学实验教学中心)1 个;天津市重点建设学科(美术学和艺术设

  计学)2 个;天津市品牌专业 11 个(传统优势专业 5 个,应用型专业 6 个);市级教学团队(版

  画系、油画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造型基础、雕塑系、平面设

  计、中国美术史)10 个;天津市精品课程 5 门。学院占地 10.9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5.1 万平

  方米,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 4800 余人。

  为加强实践教学,改进教学手段,学院设置两个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中心,即美术学实验

  教学中心和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美术学实验教学中心现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

  心建设单位,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一批海内外享有盛誉、教学严谨的美术教育家和知名学者。我校

  目前共有专任教师 300 余人,并聘请 20 多位美、法、德、日等国的著名学者及国内著名学者担

  任兼职教授。

  我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在友好、平等、互信的原则下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先后与世界上 17 个国家及地区 33 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在教学、科研领域构建了多层次的

  合作构架。我校长期聘任国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开展国际工作坊、国际交换生、海外

  师资培训等交流。同法国、美国、意大利多所美术学院建立了“3+1”和“2+1”模式的联合培

  养项目,其中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合作举办的“3+1”双学位项目已经成功

  运行 5 年。同时,我校还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设立了合作办学项目,每年招收 60 名数字媒体艺

  术专业方向的新生,第一批学生于 2017 年顺利毕业。

  图书馆是具有美术专业特色的复合型高等院校图书馆。图书馆现有两处馆区,天纬路校区

  图书馆建筑面积 5220 平方米,志成路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 3300 平方米。馆内均设流通阅览室、

  报刊阅览室、专业阅览室、自习室等,共有 620 个阅览座位。截止 2019 年底,馆藏纸本图书

  35.1 万册,电子图书 159.1 万册,引进中外文数据库 32 个,自建数据库 4 个。特色馆藏是图

  书馆资源建设的亮点。图书馆现藏绘画原作 2830 件,书法篆刻原作 308 件,其中列入国家级收

  藏品的国画原作 24 件,另有珍贵文物 506 件,其中国家级藏品 21 件。目前这些馆藏已制作成

  “特色馆藏”线上数据库,可供读者远程访问。

  面向未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

  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落实“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紧紧

  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一核心点,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推动学科专

  业建设,努力培养人文厚重、基础扎实、技艺融通、创意活跃、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美术教育,努力将

  学校办成“中国特色、品质卓越、国际知名的一流美术学院”。

  一、天津美术学院 2021 年预计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105 名左右,专业型研究生(全

  日制)195 名左右,以上计划为 2020 年招生计划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文件为准,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依据 2020 年招生计划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

  部门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进

  行调整。(学费:学术型 8000 元/学年,专业型 23000 元/学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高职高专毕业后

  已进修两年或两年以上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并取得相应进修证明),经我校认定后

  方可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制:我校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四、报名及初试: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相关公告,

  凡不按要求报名或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凡报考天津美术学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允许选择天津美术学院报名点,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

  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

  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

  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考生

  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 年 12 月 26 日—28 日,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以我校官网公布为

  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打印《准考证》事宜我校将另行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具体打印时间以官网为准);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考试地点为天津美术学院和其

  指定考点。(详见准考证说明,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五、复试:

  (一)复试时查验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同等学力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于不

  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初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地点为天津美术学院。注:进入复试

  的同学(艺术与人文学院)须提交一份个人基本信息(含主要学历、阅读兴趣、有无参加过与

  本专业相关的活动等)以及个人论文一篇(无须正式发表);进入复试的同学(其它研究方向)

  须提交一份个人基本信息(含主要学历、有无参加过与本专业相关的活动等)以及个人作品照

  片若干。

  六、录取:

  (一)我校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

  试和复试),结合复试录取办法,并参考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所有考生按照报考的院/系/部根据录取原则分别进行大排名(其中中国画按照花鸟、

  山水、工笔人物、写意人物、书法、书画鉴定与修复分别大排名,油画按照写实、表现分别大

  排名,环境设计按照室内、景观、公共艺术分别大排名,服装设计、染织设计分别单独排名)

  择优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要提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

  录取阶段,要提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

  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

  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

  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

  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

  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

  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

  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

  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

  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设

  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

  教形式予以补贴。

  (四)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教育部及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

  最新版本为准。

  (五)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和试卷。

  网 址: http://www.tjarts.edu.cn

  单位名称: 天津美术学院 单位代码: 10073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 4 号 邮政编码: 300141

  电话传真: (022)26241719 联系部门: 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