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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报考时间

时间:2021-08-31

  近日,重庆人社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重庆初级安工报名时间为:3月16日9:00—3月22日17:00,考试时间为:5月23日,今年要参加重庆初级安工考试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21年度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应急发〔2020〕19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1〕2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16日9:00—3月22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3日    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7个专业)

  (二)考试设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

  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通知书。

  (三)考场设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重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

  1.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参加1个科目考试)

  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规定,使用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登陆应急管理部(https://mem.gov.cn)查看。

  下载地址:

  (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W020190505430431219771.pdf)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实行重庆市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zcbm/webregister/)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资格复核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一)签署承诺并提交报考信息。

  1.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在签订《报考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

  2.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类别、专业、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3.“增报专业”考试报名入口为单独列项,只有符合报考“增报专业”考试条件(即已取得某一专业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请注意选择。

  4.续考人员(含免试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档案号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二)照片审核及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应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16日9:00至3月24日17:00。

  重庆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缴费成功后,非政策因素,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7: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5月21日前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成绩查询及考后资格复核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查询成绩”查询考试成绩。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十、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试说明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我国经 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客观评价初级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考试性质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 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要求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三、考试方式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闭卷笔试,在答题卡或 试卷上作答.

  四、考试科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

  五、试卷结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试卷满分均 为10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2 小时、2.5 小时,试题题型建议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包括单项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辨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六、其他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考试大纲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考试内容,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考试内容所占分值比例以不超过30% 为宜.各地在执行考试大纲过程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向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反映,以便不断补充和完善考试内容,增强考试大纲的科学性、指导性、实效性和 可操作性.

  目 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1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1

  安全生产实务

  一、考试目的 5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5

  (一)安全生产管理 5

  (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6

  (三)专业安全技术 7

  (四)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1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掌握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熟悉中 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照法分析、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问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 构与人员的职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了解安全生产 的监督管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规定以及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的规定,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应负的 法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依照法分析、解决矿山建设、开采的安全保障和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熟悉 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预防、消防组织建设和灭火救援等方面的有关要求,熟悉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照法分析、解决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有关问题,熟悉交通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熟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 方面的有关要求.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了解生产安全犯罪的罪名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了解生产安全犯罪的主体,了解相关定罪标准.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熟悉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有关要求,熟悉劳动合同 制度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熟悉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方面的职责.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依照相关条例、规定,分析、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行政许可、 工伤保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等相关问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等.了解相关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熟悉违法行 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文件,熟 悉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负职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熟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方面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针对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方面的要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熟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方面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熟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相应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熟悉煤矿安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等方面应淘汰的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方面的规定.

  (十三)熟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相关规定,分析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

  (十四)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安全生产实务

  一、考试目的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业安全技术,并综合运用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 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

  1.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安全生产 实际,拟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起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 全生产检查,参与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选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及各类消防器材,提出各生产环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 控制措施.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等动态变化情况,辨识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 因素,编制对策措施.

  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实际情况,辨识生产场所和储存 区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完成申报工作,编制对策措施.

  5.依据有关法规标准,掌握动火、高处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 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及作业许可(审批)要求.

  6.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潜在的事故风险,参与编制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策划应急演练,评估演练效果.

  7.根据职业危害防治要求,辨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制定典型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8.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参与策划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方案.

  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界定事故的等级.

  10.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特点,界定伤亡事故类型,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

  1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应用事故调查技术和方法,制定轻伤事故调查程序,编写轻伤事故调查报告.

  1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实际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类型,编制事故防范措施,分析、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熟悉机械、电气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伤害与事故类别,制 定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2.针对不同物质材料、不同类型的火灾,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和扑救方法;制定电气设备、粉尘、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等的防爆措施.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及技术措施、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其使用要求,以及特种设备事故 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

  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选用相应的包装与储运方法,以及泄漏控制、火灾控制和销毁处置的措施.根据危险化学品对人体 危害的特性,选用适当的防护措施与现场抢救方法.

  5.根据相关安全标准和动火、受限空间(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进行风险分析,编制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三)专业安全技术1.煤矿安全技术

  (1)根据煤矿开采要求,运用煤矿安全开采理论方法,辨识和分析煤矿设计、开拓、采掘等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根据煤矿通风和瓦斯条件,分析煤矿通风系统的安全性,提出防尘和设备设施合理化建议.根据矿井瓦斯涌出特征,提出 选用预测预报仪器、设备的要求,分析掘进、回采工作面等作业场所的危险性.提出实施防治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的合理化建议.

  (3)根据煤矿发火和涌水特点,辨识井下矿山火灾和突水存在的危险,协助进行火灾、水灾监测、早期预测预报和有关管理.

  (4)根据煤矿粉尘和地压灾害分布特点,协助制定粉尘浓度、地压灾害的监测和控制等技术方案,提出防治粉尘和地压灾害的合理化建议.

  (5)根据煤矿露天矿特点,辨识和分析剥离、穿孔、爆破、采装等作业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预防边坡灾害事故的安全技术 措施.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

  (1)根据地下开采矿山采矿方法的特点及适用条件,辨识地下开采地压灾害、水灾、火灾、提升运输事故、重度窒息、爆破危害等灾害类型,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露天开采矿山台阶要素要求,辨识露天开采穿孔、爆破、铲装、运输、排土等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类型和特点,制定相 应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尾矿库筑坝方法及适用条件,尾矿库排洪设施要求,针对尾矿库灾害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化工安全技术

  (1)了解基的化工安全生产特点和管理知识、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化工工艺及相关设备设施.掌握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2)运用特殊作业环节风险分析方法,辨识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掌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安全技术要求,对包装、储存、装卸、运输作业中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了解其他化学品包装、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4.金属冶炼安全技术

  (1)根据冶金和有色金属(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煤气、冶金企业常用气体、铝冶炼、重金属及其他有色金属冶炼、有 色金属压力加工等)的生产工艺特点,辨识、分析其生产运行、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2)辨识、分析冶金和有色金属行业高温熔融金属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运用相关安全标准,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3)根据冶金和有色金属行业储存、输送的危险化学品特性,辨识、评估、分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与现场处置方案.

  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1)熟悉建筑施工场所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建筑构 (配)件及设备吊装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和高处作业等施工作业活动的安全检查要点,辨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协助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掌握机械安全防护装置、施工用电、建筑材料和建筑物构 (配)件、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

  6.道路运输安全技术

  (1)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运用客运驾驶员和车辆技术状况及动态监控、运输经营行为等方面的安全技术,针对不同道路旅客运输各环节的危害类型,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道路货物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运用运输车辆及装备的安全技术,进行货物运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道路旅客及货物运输站场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运用汽车客运站安全技术,查堵危险品,对客车进行安全检查,运用货运站场货物存储及堆放基安全技术,对货运站场超限超载、禁止装卸国家禁运和限运物品,以及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车辆维修、检测安全生产技术.根据车辆维修、检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运用车辆维修、检测安全技术和标准,进行车辆维修和检测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出相应的安全技 术措施.

  7.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技术

  除以上煤矿安全技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化工安全技 术、金属冶炼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道路运输安全技术外的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技术.运用机械、电气、特种设备、 防火防爆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技术和标准,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四)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运用安全生产管 理和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辨识和分析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事故隐 患,提出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参与编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培训和演练方案,进行轻伤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